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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ERVICE

      服務與支持

      SERVICE AND SUPPORT

      質量管理



      名震集團質量管理制度

      1目的

      通過對生產和服務提供全過程中產品和產品狀態的標識,達到防止混淆和誤用,及在需要時可追溯的目的。

      2范圍

      本程序適用對半成品和生產的產品及入庫產品的標識及產品檢驗的狀態標識。

      3職責

      3.1生產部負責標識的制作、產品狀態標識,并對其有效性進行監控。確保產品實現可追溯性。

      3.2車間、倉庫負責所屬區域內產品的標識,負責不同產品狀態的區域劃分及標識的維護。

      4工作程序

      4.1產品標識

      4.1.1產品標識是產品特性或狀態的標志(或標記)。包括產品實現和運作過程中的采購品、半成品和成品。

      4.1.2生產部在產品實現過程的相應技術文件中,應標明產品標識的內容、標識方法和標識部位(或區域)。

      4.1.3生產部下達任務的同時,要明確產品標識或可追溯性要求。

      4.1.4產品實現過程的實施部門,按技術文件上標明的標識內容、方法和部位(或區域)實施標識。

      4.1.5產品標識可以用標識牌、標簽、材料卡、印章、合格證、記錄等或其他適用的方法實現。

      4.2產品狀態標識

      4.2.1本公司在產品實現的過程中,應針對監視和測量要求,識別產品的狀態。

      4.2.2狀態的分類

      a )測量狀態:待檢、合格、不合格、復檢。

      b )加工狀態。

      4.2.3狀態標識的形式,記錄、標簽、標牌、顏色區域或其他適宜的方法。

      4.3生產和服務提供過程中的標識。

      4.3.1對生產和服務提供過程在制品、半成品,車間用記錄或分段涂漆作為標識。

      4.3.2對于已加工的成品,根據要求,放置于規定區域,實現定置管理。對于待檢品需放置于待檢區,或掛"待檢"牌,對于合格品,放置于合格區,對經評審為不合格品,由檢驗員記錄后監督操作人員放置于不合格區,經評審后返工的產品,由檢驗員掛"返工"標簽,由工人放入返工區。

      4.4產品標識

      4.4.1產品標識。產品包裝標識方法。在包裝上要標明品名、規格、數量、出廠日期等

      4.4.2狀態標識

      a )待檢狀態。從機臺加工完畢,直接進入待檢區。

      b )合格狀態。經檢驗合格,由檢驗員填發產品《合格證》。

      c )不合格狀態。半成品檢驗記錄、成品檢驗記錄中的不合格項,作為返工標識。

      4.5產品待判定狀態的標識

      如對已檢測產品(包括采購產品、半成品和成品),其檢驗測量數據尚未驗證之前或發生疑問時,由負責該項檢驗的檢驗員做待"判定"標識。

      4.6標識的保護

      4.6.1產品標識應清晰、牢固,不因產品流轉中諸因素的影響而損壞或消失。

      4.6.2在產品實現過程中,各部門要對產品標識和產品狀態標識進行保護,嚴禁涂抹、撕毀,保證標識整潔、醒目完好。



      名震集團質量投訴處理流程

      1、操作說明:

      1)附件1:主管部門或人員分工:

      (1)新品和新品前三批期間市場或外貿反饋的產品質量問題由技術部經理負責組織生產、品質等相關部門進行原因分析并制定糾正預防措施報告經總經理審核后反饋總經理審批;

      (2)成熟批量產品發生的批量質量問題由總經理負責組織技術、生產、品質等相關部門進行原因分析并制定糾正預防措施報告;

      (3)成熟批量產品發生的非批量質量問題由質量部經理負責組織技術、生產等相關部門進行原因分析并制定糾正預防措施報告經總經理審批;

      2)反饋客戶的整改報告和回復郵件盡量利用照片和文字相結合的形式以達到簡明扼要說明問題的效果;

      3)對于客戶投訴的信息和相應糾正預防措施部門要第一時間公示相關工人并積極組織工人學習和執行糾正預防措施,質量部負責跟蹤驗證;客戶投訴質量問題的整改措施驗證分為三次,每次驗證時間間隔不超過一個月,首次驗證時間在措施實施后一周內進行。每次驗證后組織技術、生產等相關部門負責人召開整改評審會議,評價整改的各項效果,找出不足進一步修改或出臺文件來完善不足的控制和改善并形成評審記錄作為下一步的改進計劃并納入下一步驗證內容。

      4)公示要求:

      1.事件公示:責任部門負責人于接到反饋信息后1小時內公示于責任生產分廠現場;

      2.整改措施公示:責任質量部負責人于接到總經理審批整改措施報告后1小時內公示于責任生產分廠現場;

      3.措施跟蹤驗證結果:責任質量部負責人按照糾正措施進度要求進行驗證并于驗證后1小時內將驗證結果公示于責任生產分廠現場;

      4.客戶再次反饋:責任部門負責人在收到客戶再次反饋信息后1小時內公示于責任生產分廠現場;

      5)考核:凡是相關部門違背上述操作要求,將視情況酌情考核責任人1~5分,再次違犯者加倍處罰;質量部負責監督檢查,總經理負責抽查質量部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6)對于市場部反饋產品質量問題發生協調費用和罰款的補充要求:

      (1)時間上必須當月反饋當月發生的協調費用和罰款,過月無效不予處理;

      (2)對于客戶罰款如果客戶不能當月提供罰款票據則業務員必須填寫公司自制的《客戶罰款單》來處理;

      (3)反饋處理協調費用票據時必須附加包括'問題信息、處理結果和協調費用使用情況'的附件方能轉交質量部處理否則不予處理。

      7)補貨安排:對于客戶投訴批量問題并造成批量報廢的情況下,為了避免空運補貨,由總經理和公司主管副總經理協商應急處理意見報請總經理批準后將意見反饋外貿部回復客戶同時通知倉庫挑選產品并回復挑選情況,外貿部負責及時將產品挑選情況反饋公司主管副總經理、總經理等相關部門,由主管副總經理根據反饋挑選情況及時安排生產補貨,外貿部負責及時根據需求安排******補貨發貨時間并通知公司主管副總經理和成品組裝車間。

      8)客戶質量投訴整改培訓要求:

      產品質量投訴整改措施實施驗證有效后(1)要形成驗證記錄,記錄內容為驗證時間、驗證人員、驗證產品名稱、驗證各項措施實施的情況、驗證產品數量、驗證產品針對客戶投訴問題的改進效果如何、相關部門評價措施效果。(2)質量部負責人將投訴問題及相應整改措施制作成課件并組織培訓相關檢驗員和相關生產人員,培訓記錄要反饋公司總經理、主管副總經理、總經理并在綜合部備案。

      9)客戶投訴由市場部各業務處負責考核。

      10)成熟產品的投訴考核:由市場部負責發布考核單,由稽核辦監督執行考核扣款。

      11)新產品的投訴根據實際情況核定考核金額。

      12)質量投訴僅對質量部和事業部進行考核。

      13)其他投訴根據具體責任進行考核。

      14)公司各部門對市場部各業務處工作負責監督、投訴和考核。

      2、相關記錄:

      2.1客戶投訴信息單

      2.2產品不合格報告(產品檢驗員和外檢開出的)

      2.3糾正預防措施報告

      2.4質量通報

      2.5公司內部質量損失匯總表

      2.6公司外部質量損失匯總表

      2.7公司質量損失帳目

      2.8客戶罰款



      名震集團企業質量誠信管理職責

      1. 目的

      規定總經理應承諾和實施質量誠信的活動;確定質量誠信方針和目標;對實現目標進行策劃;明確職責、權限和溝通方式;按計劃的時間間隔對質量誠信管理體系進行評審。

      2. 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質量誠信管理體系中管理職責的建立和實施。

      3. 職責

      3.1 總經理負責重大質量誠信事項的決策、確定質量誠信方針和目標,明確職責、權限和溝通方式,主持管理評審,并對建立、實施改進質量誠信管理體系做出承諾。

      3.2 管理者代表負責確保企業質量誠信管理體系所需的過程得到建立、實施和保持。

      3.3 質管部協助管理者代表負責質量誠信管理體系各過程的建立、實施和具體推行。

      3.4總經辦是質量誠信管理體系文件及日常管理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具體組織開展與質量誠信管理體系文件的管理,相關法律法規文件的收集與宣傳。

      3.5 各有關部門根據體系文件的規定以及各自職責實施、管理和改進有關過程。

      4. 內容

      4.1 策劃

      4.1.1 企業質量誠信管理體系策劃

      4.1.1.1 識別為實現目標所需的資源配置;

      4.1.1.2 對目標實際情況進行檢查、評審,尋找與目標的差距,確保持續改進,提高質量誠信管理體系的有效性和效率;

      4.1.1.3 策劃的結果(包括變更)應形成文件并與其他質量誠信管理體系文件內容協調一致,已有的文件內容可被引用,并根據質量誠信相關法律法規特殊要求增加新的內容,應保持質量誠信管理體系的完整性。

      4.1.2 企業質量誠信策劃及企業質量誠信目標

      4.1.2.1 為達到已確定的企業質量誠信目標,最高管理者主持進行策劃和修訂、變更,形成文件化的框架,并包括質量誠信管理體系所要求的各個方面,如符合實際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文件體系,完善的組織體系;

      4.1.2.2 本公司提出以滿足顧客滿意為主要目標;質量誠信應是可測量的,經過努力后可實現;質量誠信目標應建立在質量誠信方針的基礎上,經總經理批準發布;

      4.1.2.3 各部門、圍繞本公司質量誠信目標展開分解和落實,保證目標的實現;

      4.1.3 公司的質量誠信目標與指標:

      第三方產品抽檢合格率 100%

      產品出廠合格率 100%

      重大質量事故率 0次

      信息處理率 100%

      顧客滿意度 98分以上

      4.1.3.1 本公司目標、指標應分解到各部門、各層次,并形成文件;

      4.1.3.2 管理評審時對目標、指標的實現程度進行評審,并確定是否修訂;

      4.1.3.3 制定或修訂的目標、指標由總裁辦主要負責人審批。

      4.1.4 質量誠信管理方案的制定主要包括如下內容:

      4.1.4.1 依據的質量誠信目標與指標;

      4.1.4.2 方法措施、測評技術手段;

      4.1.4.3 執行部門與負責人。

      4.1.5 對目標、指標應制定質量誠信管理方案或明確控制方法。

      4.1.6 制定、修訂后的管理方案要形成文件,經管理者代表審批后實施。

      4.1.7 管理方案應隨本公司活動生產和服務的變化及時予以調整和修訂。

      4.2 職責和權限

      4.2.1 質量誠信委員會主任

      4.2.1.1 認真貫徹企業質量誠信相關法律、法規和方針,主持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向公司傳達滿足顧客和要求,確保質量誠信體系的正常運行;

      4.2.1.2 制定公司質量誠信方針目標,采取有效措施保證方針目標及承諾的實現;

      4.2.1.3 為質量誠信體系提供必要的資源和支持,努力建設企業誠信文化;

      4.2.1.4 主持管理評審,審批管理評審報告;

      4.2.1.5 提出公司組織機構設置方案,任命各層責任人,并制定相關職責和權限;

      4.2.1.6 以顧客滿意和社會責任為關注焦點,對質量誠信管理體系進行策劃,領導全體員工為顧客滿意而努力工作。

      4.2.2 管理者代表

      4.2.2.1 確保企業質量誠信管理體系得到建立、實施和保持;

      4.2.2.2 向最高管理者報告質量誠信管理體系的業績和任何改進和需求;

      4.2.2.3 負責質量誠信目標的分解及下達,對管理方案及文件的擬制、審核及完善;

      4.2.2.4 促進整個組織內使顧客滿意要求意識的形成和提升;

      4.2.2.5 定期編制及組織公司質量誠信實施情況的審核;

      4.2.2.6 負責對企業質量誠信數據的收集、測評、統計、分析及結果回報總經理。

      4.2.3 質量誠信委員

      4.2.3.1 負責對質量誠信方針目標的貫徹實施及相關培訓;

      4.2.3.2 進行本部門目標的制定與分解,并在組織相關部門完成目標;

      4.2.3.3 為質量誠信管理活動提供合理的改進改善建議;

      4.2.3.4 協助管理組織一起推動質量誠信體系的實施,對結果進行正確評估。

      4.2.5 質量部

      4.2.5.1 負責對品質質量誠信的計劃、策劃和監控,確保品質系統的正常運行;

      4.2.5.2 負責檢驗和試驗的控制,編制檢驗計劃并組織化驗室按計劃實施;

      4.2.5.3 負責不合格品的控制,組織有關部門對不合格品進行評審和確定處置方法;

      4.2.5.4 負責糾正和預防措施控制,確保糾正和預防措施的制訂和實施以及跟蹤驗證工作;

      4.2.5.5 負責編制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周期檢定計劃,并做好配置、校準(檢定)和管理;

      4.2.5.6 負責檢驗和試驗狀態的控制,并對實施部門進行監督;

      4.2.5.7 處理與跟蹤品質不能滿足顧客的異常情況,處理質量投訴;

      4.2.5.8負責公司品質數據的收集、統計與分析,并對重大質量事故作改進與跟蹤處理,為質量誠信品質提供真實可靠證據。

      4.2.6 銷售部

      4.2.6.1 負責市場營銷質量誠信策劃、質量誠信廣告策劃、質量誠信開發、質量誠信品牌維護與推廣;

      4.2.6.2 負責市場調研與分析,拓展市場,收集分析顧客和市場信息(包括顧客滿意、相關法律法規),建立質量誠信銷售網絡、質量誠信銷售渠道、質量誠信承諾、實施質量誠信銷售策略;

      4.2.6.3 組織落實本公司測評銷售全過程工作,確保為顧客提供滿意的服務;

      4.2.6.4 組織顧客滿意度調查,及時了解顧客對產品、服務質量的需求和期望,反饋、溝通顧客信息,反映公司質量誠信經營情況;

      4.2.6.5 負責顧客產品要求確定、評審、溝通及銷售合同管理;

      4.2.6.6 負責銷售和服務人員的質量誠信綜合培訓,以維護公司質量誠信經營形象。

      4.2.7 生產部

      4.2.7.1 按企業質量誠信管理體系和質量管理體系等相關要求,組織車間生產計劃、生產管理,確保保質保量及時完成質量誠信交付;

      4.2.7.2 認真貫徹和落實公司企業質量誠信方針政策和目標;

      4.2.7.3 負責對各工序質量控制點的控制,定期監測目標、指標與管理方案完成情況;

      4.2.7.4 負責設備維護、保養、記錄等管理與控制;

      4.2.7.5 負責過程監視和測量的管理,工藝技術的改進、糾正預防措施的實施和控制;

      4.2.7.6 負責公司的生產設備管理;

      4.2.7.7 負責對下屬質量誠信的綜合培訓及考核,不斷提高質量誠信意識、綜合管理水平。

      4.2.8 技術部

      4.2.8.1負責生產提供的策劃和技術文件及資料的控制并負責發放和管理等工作;編寫產品生產工藝和各種作業指導書;

      4.2.8.2 負責產品實現的策劃和編制質量計劃,負責組織工藝改進;

      4.2.8.3 配合辦公室做好崗位培訓,負責有關知識講座、專業知道講解、應知應會考核、考評工作;

      4.2.8.4 配合銷售部做好對顧客的技術服務工作;

      4.2.8.5 參加特殊合同的評審、合格供方的評價和選擇、不合格品的評審;

      4.2.8.6 負責統計技術的策劃、編制統計技術應用文件,并對實施部門進行監督和管理。

      4.2.9 采購部、倉儲部

      4.2.9.1 貫徹本公司質量誠信方針和目標,負責選擇和建立可靠穩定的質量誠信供應商;

      4.2.9.2負責采購控制,做好供方的評價和選擇,定期評價供方,建立合格供方檔案和名錄,編制"采購計劃"和實施采購,對采購物資質量負責;

      4.2.9.3 負責外購原輔料的標識,做好本范圍不合格品的標識、記錄、隔離和處置工作;

      4.2.9.4 負責原輔料搬運、貯存、防護和入出庫的管理;

      4.2.9.5 負責成品的包裝、搬運、貯存、防護和交付。

      4.2.10 辦公室

      4.2.10.1 負責編制企業質量誠信體系手冊及文件管理,組織進行質量誠信體系文件的修訂,提高其有效性、適宜性并持續改進;

      4.2.10.2 負責質量誠信的培訓總體計劃;

      4.2.10.2 負責質量誠信管理體系運作監督檢查;

      4.2.10.3 負責制定質量誠信績效考核方案,實施考核;

      4.2.10.4 負責組織制訂公司內部各項行政規章制度及有關的協調工作以及公司的保密管理;

      4.2.10.5 負責公司的企業行政工作以及企業質量誠信體系的有關配合工作;

      4.2.10.6 負責公司的日常接待和公關宣傳工作,企業形象、企業文化的建設審核工作。落實公司社會公共活動、宣傳廣告等項工作。負責做好公司信息應用工作,負責公司計算機管理。

      4.2.11 財務部

      4.2.11.1 負責制定公司財務管理;

      4.2.11.2 負責建立和完善公司財務核算和財務監控體系,進行有效的內部控制;

      4.2.11.3 負責制定公司資金運營,監督公司資金管理,確保資金安全有效運行;

      4.2.11.4 負責參與合同評審,進行風險評估、減少財務風險;

      4.2.11.5 負責提供體系正常運行的財務資源。

      4.3 信息交流與溝通

      4.3.1 與顧客溝通

      銷售部在進行產品要求的評審前與合同執行中,及時了解和掌握顧客對產品的要求和產品交付期的變化。對顧客來信、來電等方式的問詢和咨詢進行真實解答,暫時未能解答的要詳細記錄顧客的名稱和聯絡方式,會同相關部門研究后予以答復。接獲顧客反饋的有關信息和投訴,要及時按《改進控制》進行處理。

      4.3.2 與相關方溝通

      在本公司產品實現的各個過程中,應及時與相關方進行溝通,建立緊急狀態下的環境信息交流渠道,收集、處理并答復相關方信息,以便使各相關方了解本公司的質量誠信目標和指標,了解過程及改進,得到相關方的理解和支持。涉及重要的虛晃、假冒、偽造信息要及時處理,并記錄。

      4.3.3 內部溝通

      本公司在不同部門、不同崗位之間,就質量誠信管理體系的過程,包括質量誠信管理體系要求、目標及完成情況以及實施的有效性,通過文件傳遞、辦公會、協調會、培訓教育、信息簡報的方式進行溝通,達到相互了解、相互信息,實現全員參與的效果。

      4.4 管理評審

      4.4.1 總經理每年至少1次主持管理評審,確定質量誠信管理體系(包括方針、目標)的改進機會和變更的需要,批準評審報告,以確保質量誠信管理體系的持續適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4.4.2 管理評審的輸入包括以下內容:

      4.4.2.1 顧客意見、相關方意見和員工意見;

      4.4.2.2 過程業績和產品服務的符合性;

      4.2.2.3 質量誠信業績;

      4.2.2.4 預防和糾正措施情況;

      4.2.2.5 以往管理評審的跟蹤措施;

      4.2.2.6 可能影響質量誠信管理體系運作的各種變化;

      4.2.2.7 有關改進建議等。

      4.4.3 管理評審的輸出包括:

      4.4.3.1 體系及其過程有效性的改進;

      4.4.3.2 對質量誠信管理的改進;

      4.4.3.3 資源的配置和優化。

      5. 參考文件

      公司《管理手冊》



      名震集團企業質量誠信自律行為規范

      第一節 總 則

      第一條 為遵照國家有關規定,不斷促進汽摩配市場健康有序發展,營造汽摩配市場公正、公平競爭環境,努力提高本公司的整體素質,維護市場秩序和本公司的合法權益,特制定本公司質量誠信自律行為規范;

      第二條 公司質量誠信自律行為規范的適用范圍,為本公司所屬各部門、單位、廣大員工和本公司所屬各供應商與代理經銷商中的所有工作人員;凡上述所屬范圍內的部門、單位和個人,都應嚴格遵守本公司"質量誠信自律行為規范"的各項內容;

      第三條 本公司質量部與總經辦為本質量誠信自律行為規范的制定機構,并負責組織實施。

      第二節 企業質量誠信自律行為規范的主要內容

      第四條 自覺遵守黨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確保公司依法誠信經營,建立誠信文化,自覺維護市場正常秩序,為客戶提供優質產品和優質服務;

      第五條 嚴格按照自主品牌的要求,不掛和不經營其他牌,轉借企業資質證書和營業執照;

      第六條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守信的原則參與市場競爭,不以行賄、回扣、串標等違法手段獲取客戶,不以低于成本價或合同外讓利等惡性競爭手段承攬業務;

      第七條 堅持以"人、品、信為本、精、品、質為根、市場為導向、顧客為中心"的方針,認真執行產品標準要求,確??蛻魸M意的實現;

      (一)不斷地建立與完善公司和各環節的質量保證體系;堅持產品質量的自檢、互檢、抽檢、終檢制度,每批次產品都要進行試驗,確保產品質量實現在每道操作工序之中;

      (二)不弄虛作假與盲目生產,嚴格按工序生產,認真做好各項技術把關;

      (三)認真執行ISO9001/TS16949標準,做好檢驗、試驗及相關驗證真實記錄,并做好統計分析工作,為質量改進提供可靠依據;

      (四)嚴格服務流程管理和控制,定期建立信息收集和回訪制度,善于改進質量誠信經營中存在的問題,不斷提高公司的信譽度;

      第八條 嚴格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環境、職業健康安全法律法規,做到不污染環境、不危及員工和客戶的人身與設備安全,勇于承擔社會責任;

      第九條 確保安全生產,做到不違反設備安全操作規程,自覺使用個人安全防護用品,堅決制止違章指揮和不安全作業行為,杜絕火災和各種傷害性事故的發生。

      第十條 樹立公司質量誠信服務的良好形象,切實做到"講合同、守信用",嚴格履行相關方合同規定的各項義務;

      第十一條 關心愛護員工,為員工提供良好的生產條件與生活環境,維護員工應有的合法權益;

      第十二條 制定與遵守員工職業道德行為準則,接受社會各界對本公司的監督和批評,共同抵制和糾正行業不正之風;

      第十三條 嚴肅工作紀律,做好相關信息安全措施和保密工作,決不泄漏公司與公司之間的商業秘密。

      第三節 企業質量誠信自律行為規范的制定與實施

      第十四條 公司實施質量誠信經營的組織機構:

      一、本公司設立質量誠信經營委員會,質量誠信經營委員會由公司總經理、總經辦、質量誠信經營主要相關部門和單位領導組成;

      二、公司質量誠信經營委員會主任由公司總經理擔任,管理者代表由總經理指定任命,委員由公司各有關部門和單位的領導兼任,配有具體經辦的專職人員負責該項工作;

      三、總經辦負責、主持公司質量誠信自律行為規范實施的日常工作(包括質量誠信經營投訴的核查、實施質量誠信自律行為規范的考核等有關工作);

      第十五條 質量誠信自律行為規范的制定與審批程序:

      (一)公司質量誠信自律行為規范的制定由公司組織有關人員起草,并經公司廣大員工認真討論、修改完善后,再按規定程序提交公司董事會會議審議通過公布后方可組織實施;

      (二)公司質量誠信自律行為規范公布后,由公司總經辦負責組織督促各部門、單位、直至每個員工認真制訂貫徹執行公司質量誠信自律行為規范的實施細則具體條款,并均應由上一級領導批準后方可實施,從而確保公司質量誠信自律行為規范的付諸實施;

      第十六條 公司質量誠信自律行為規范的實施;

      公司質量誠信自律行為規范在實施中,為保證達到自律效果,本公司所屬部門與單位,均應自覺與公司質量誠信經營委員會簽署《公司質量誠信自律行為規范》實施承諾書,承諾書一式兩份,簽署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七條 公司質量誠信自律行為規范的督查:

      (一)質量誠信自律行為規范簽約后,由總經辦負責組織對舉報事件的核查工作,并將核查情況及時在公司內通報,同時接受公司和社會監督;

      (二)設立舉報電話和舉報箱,并向公司和社會各界公開公布;

      (三)為確保舉報人的安全,切實做好舉報信息來源的保密工作。

      第十八條 違反公司質量誠信自律行為規范的的處理:

      (一)對違反公司質量誠信自律行為規范的部門與單位或個人,由總經辦與有關部門單位領導一起調查核實,并整理成書面材料,提交公司質量誠信經營委員會;

      (二)公司質量誠信經營委員會向違反公司質量誠信自律行為規范者,按情節輕重,提出行政警告等處理,并責成其做出書面檢查;

      (三)對多次違反公司質量誠信自律行為規范,情節嚴重的,實施公司內部公告(通報)或按公司有關獎懲辦法嚴肅處理;

      (四)涉及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情節嚴重的,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認真查處,依法按規處理。

      第四節 附則

      第十九條 本質量誠信自律行為規范解釋權,屬公司質量誠信經營委員會;

      第二十條 本質量誠信自律行為規范,公司正式公布之日起執行。



      名震集團三包服務承諾書

      尊敬的嘉賓及用戶:

      感謝您信任并購買我司產品!

      本公司產品三包服務體系承諾如下:

      1.浙江名震機械制造有限公司,對廣大消費者實行三包服務,三包期限為產品售出之日起12個月內。

      2.三包期內若出現質量問題的,均由本公司負責免費維修,不能維修的由本公司給予調換。

      3.三包期內的零件三包標準如下表所示:

      名稱 車輛減震器前后減震一般質量問題 造成車輛功能性障礙的質量問題
      標準 在30天內非人為原因破損,予以包換 6個月內予以包修

      4.服務熱線電話:0576-89398888

      5."三站式"服務形式,即:駐點式服務、守候式服務、巡回式服務。

      6.省內24小時內作出服務回應并服務到位,省外48小時內作出服務回應并服務到位。

      7.如果您購買的本產品屬于下列任何一種情況,本公司有權不按照"三包服務"條款的內容提供免費服務,您可以選擇有償服務:

      超出三包有效期的;

      未按《使用說明書》的要求使用、維護、保管而導致的故障或損壞;

      無有效三包憑證及購買憑證的;

      擅自涂改三包憑證及三包憑證上的信息與商品實物不相符合的;

      其他非產品設計、技術、制造、質量等問題而導致的故障或損壞;

      人為故意損壞或因不可抗力而導致的故障或損壞;

      三包憑證是您獲得服務的重要憑證,請妥善保管并在每次接受服務時務必攜帶。如您不能出示有效三包憑證,則不在免費服務范圍內。您在辦理退貨時,若出現無有效三包憑證或三包憑證私自涂改、產品有明顯的外傷或劃痕、附件不齊等情況,則該產品不在退貨范圍內。

      本服務規定最終解釋權歸名震集團-浙江名震機械制造有限公司。



      名震集團生產質量管理制度

      一、 總則

      1.1 目的

      為確保產品質量,規范生產各環節的質量管理工作,提高企業競爭力,特制定本制度。

      1.2 適用范圍

      本公司生產部門的質量管理工作皆依本制度執行。

      1.3 組織機能與工作職責。

      1.3.1 質量部負責公司質量監督檢查的全面工作。

      1.3.2 生產部設置質量專員負責日常的質量檢查,監督生產。

      1.3.3 各生產單位的班組干部兼管質量工作,配合上級及質量管理部門的工作。

      二、質量標準及檢驗規范

      2.1 內容范圍。

      2.1.1 原材料質量標準及檢驗規范。

      2.1.2 在制品質量標準及檢驗規范。

      2.1.3 產成品質量標準及檢驗規范。

      2.2 質量標準及檢驗規范的設定。

      2.2.1各項質量標準。質量部、生產部、銷售部、技術部及有關人員依據"操作規范",并參考國家標準、行業水準、客戶需求、本身制造能力等,就原材料、在制品、產成品分別填制《質量標準及檢驗規范設(修)定表》(一式兩份),呈總經理批準后由質量部留存一份,另一份交有關單位執行。

      2.2.2質量檢驗規范。質量部、生產部、銷售部、技術部及有關人員分別就原物料、在制品、產成品將檢查項目、料號(規格)、質量標準、檢驗頻率(取樣規定)、檢驗方法及使用儀器設備、允收標準等填注于《質量標準及檢驗規范設(修)定表》內,交有關部門主管會簽,且經總經理核準后分發有關部門執行。

      三、 原材料質量管理

      3.1 倉儲部依據規定辦理收料手續,并向質量部發送原材料檢驗申請,質量部進料檢驗員應依原材料質量標準及檢驗規范的規定要求進行檢驗。

      3.2 原材料檢驗結束,若判定不合格時,進料檢驗員開具不合格報告單,由進料檢驗主管確定處理意見后分發相關部門。

      3.3 檢驗不合格的原材料經評審采用后,質量部進料檢驗員對原材料做好明顯標識,生產時半成品庫通知車間妥善使用,需挑選、返修的由生產現場主管填報原材料耗時及成本意見報質量部。

      3.4 倉儲部在接到生產單位的用料通知單后,必須在原材料出庫前進行復查。

      四、 在制品質量管理

      4.1 制程檢驗員對各制程在制品均應依在制品質量標準及檢驗規范實施質量檢驗,以提早發現異常,迅速處理,確保在制品質量。

      4.2 在制品質量檢驗依制程區分,由質量部制程檢驗員負責檢驗。

      4.3 各生產單位在制造過程中發現異常時,車間班組長應立即追查原因,并加以處理,并開立《品質異常處理單》記錄異常原因、處理過程及改善對策等,根據生產部主管的指示,將《品質異常處理單》送制程檢驗員,制程檢驗員判定責任后送質量部長審核。

      4.4 制程檢驗員于抽驗中發現異常時,應即刻向現場主管領導反映,提出處理建議,并開立《品質異常處理單》判定責任后呈質量部長審批后送有關部門處理。

      4.5 各工序間半成品的移轉,如發現異常時車間自行處理。

      4.6 制程自主檢驗。

      4.6.1制程中所有作業人員均應對所生產的制品實施自主檢查,遇質量不合格時應立即挑出,如系重大或特殊異常應立即報告車間班組長。

      4.6.2現場各級主管均有督促下屬自主檢查的責任,隨時抽驗本部門各制程質量,一旦發現質量異常應立即處理,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以確保產品質量水準,降低異常發生的次數。

      4.7 生產單位在制程中發現不良品時,除應依正常程序追蹤原因外,還應當立即剔除,以杜絕不良品流入下一制程,不合格品必須經質量部相關檢驗員審核確認后方可報廢。

      五、 產成品質量管理

      5.1 質量部檢驗員應依產成品質量標準及檢驗規范實施質量檢驗,確保成品質量。

      5.2 在制品與成品在各項質量檢驗的執行過程中或生產過程中有異常時,應提報《品質異常處理單》,并立即向有關人員反映質量異常情況,相關部門必須迅速采取措施,處理解決,以確保質量。

      5.3 每批產品出貨前,成品檢驗員應依出貨檢驗規范進行檢驗,并將質量與包裝檢驗結果填報《出貨檢驗記錄表》呈主管領導審核批示。

      六、 生產設備管理

      6.1 設備校正、維護計劃。

      6.1.1設備使用部門應依設備購入時的設備資料、操作說明書等資料,填制定期校正維護計劃,作為設備儀器年度校正、維護計劃的擬訂及執行依據。

      6.1.2 設備使用部門應于每年年底依據所制訂的校正、維護計劃檢查回顧一年的維護工作,編制下一年的設備校正、維護計劃。

      6.2 校正計劃的實施。

      6.2.1設備校正人員應依據年度校正維護計劃開展日常校正工作。

      6.2.2設備外協校正:有關精密儀器每年應定期由使用單位通過質量部申請委托外協校正,以確保儀器的精確度。

      6.3 設備使用與保養。

      6.3.1設備使用人員進行各項檢驗時,應依檢驗規范規定的操作步驟操作,使用后應妥善保管與保養。

      6.3.2特殊精密儀器,應指定專人負責操作與管理,非指定操作人員不得隨意使用。

      6.3.3使用部門主管應負責檢核各使用者設備操作正確性和設備的日常保養與維護,如有不當的使用與操作應予以糾正教導,并列入工作考核扣罰項目。

      6.3.4各生產單位使用的儀器設備(如量規)由使用部門自行校正與保養,由質量部不定期抽檢。

      七、 附則

      7.1 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廢止工作由質量管理部負責,交總經理審批決議。

      7.2 本制度自2014年6月6日生效。



      名震集團質量誠信經營承諾書

      為塑造名牌企業誠信形象,自覺做到守法經營,信守合同,講究質量,嚴格遵守《產品質量法》等法律、法規,我公司鄭重承諾:

      一、建立質量誠信教育和獎懲制度。組織員工按照制度要求學習質量誠信規范,提高質量誠信意識;結合員工的崗位職責落實質量誠信責任,形成質量誠信績效評價和獎懲機制,推動員工積極參與企業質量誠信建設。

      二、建立質量誠信檢驗制度。按照有關規定配備具有資格或相應能力的檢驗人員;對原材料和外購、外協件進行嚴格的檢驗或驗證,并按規定保存相關的檢驗或驗證記錄;配備必需的出廠檢驗設備,按照標準要求對最終產品進行嚴格的質量檢驗,確保不合格產品不出廠,并按規定保存產品出廠檢驗記錄;對在用的檢驗檢測設備定期進行校準,確保檢驗檢測設備準確。

      三、建立售后服務制度。建立顧客檔案;建立售后服務網絡,在承諾的時間內幫助顧客解決產品使用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公布投訴電話,妥善處理顧客對產品質量的抱怨和投訴,努力做到使顧客滿意;定期開展顧客滿意度調查,了解顧客需求,持續改進質量。

      四、本企業對涉及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產品,建立有效的召回和追溯制度。對發現存在缺陷的產品,能夠及時召回;對出現產品質量事故,能夠及時妥善處理,并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五、開展用標識、明示質量等形式的質量誠信自律活動。對產品使用的原材料、有效成分、質量性能或質量等級等反映產品質量狀況的特性進行明示或作出公開承諾。

      如果本企業產品質量問題導致國內外通報,退貨或銷毀的,本企業自愿接受國家和相關條約規定要求作出的相關處理和由此產生的法律和經濟責任。

      我們的投訴電話是: 0576—89398888



      名震集團質量管理獎懲制度

      一、 總則

      1.1 為了加強對產品質量的監督管理,提高產品質量,明確質量責任,維護企業和職工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公司員工依照本規定承擔產品工作質量責任。

      1.3 本公司鼓勵員工鉆研業務知識,不斷提高技能,對在質量方面做出成績的部門或個人給予獎勵。

      1.4 本公司不允許不注重質量的現象和行為存在,對因此而造成質量事故者將給予處罰。

      1.5 本規定適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門的工作(生產)場所的所有人員。

      二、 公司內部質量檢驗

      2.1 專檢 品質管理人員將對產品進行任意抽檢或全檢,如發現有不合格品將按照質量處罰條例開據處罰單,處罰金額將充入考核基金中。

      2.2 互檢 即下工序人員檢查上工序人員生產的產品,如有質量問題必須立即上報品管,品管將按照相關條例開據處罰單和獎勵單。

      2.3 自檢 自己生產的產品或另配件完工后須經本人檢驗合格后方可進入下道工序。人人必須加強責任心與質量意識,保證自己生產的產品百分百合格,決不允許有次品流入下一工序,促進企業健康發展。

      三、質量事故的類別

      質量事故按造成損失的大小和對本公司聲譽影響的不同程度劃分為:重大質量事故、嚴重質量事故和一般質量事故。

      3.1 重大質量事故的判定

      a、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00元的;

      b、因質量問題造成顧客索賠,并有可能終止合作關系的;

      c、嚴重影響本公司信譽形象的。

      3.2 嚴重質量事故的判定

      a、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0元且不足10000元的;

      b、因質量問題造成顧客退貨或拒收的;

      c、對本公司整體形象造成不良影響的。

      3.3 一般質量事故的判定

      凡行為、現象屬于以上2條規定以外的,均判定為一般質量事故。

      四、質量事故的處罰

      對于質量事故的責任者,將根據造成事故的歸類給予不同程度的處罰,其處罰的辦法為下列全部或其中之一。

      4.1 行政處分:包括通報批評、警告、降級、嚴重警告、留職察看、辭退;

      4.2 罰款:

      a、對出現重大質量事故者,責任人行政上給予警告處分以外,賠償損失金額的10%,部門領導處以賠償損失金額的3%或給予行政處分。

      b、對出現嚴重質量事故者,責任人給予通報批評或警告處分以外,賠償損失金額的8%,部門領導處以賠償損失金額的2%或給予行政處分。

      c、對出現一般質量事故者,由品管根據具體情況按10-100元/次處罰責任人。

      五、 質量獎勵的定性范圍 下列行為/現象均屬于質量獎勵范疇:

      5.1 發現并制止他人違反工藝和操作規程的行為,避免質量事故的發生者;

      5.2 發現圖紙編寫錯誤,避免產生嚴重后果者;

      5.3 發現專檢失誤,避免或減少質量損失者;

      5.4 積極推進質量改進,使本部門/工序產品質量、工作效率、設備有效利用率提高,材料消耗下降,工作環境改善者;

      5.5 積極向公司提合理化建議,經過采納,在產品質量提高和材料消耗降低方面有成效的;

      5.6 在技術改造和新產品開發方面作出貢獻的;

      5.7 積級做好本崗位/部門工作,全年工作成績突出,產品質量優良,未出現質量事故者。

      六、 獎勵的類別

      質量獎勵分為:通告表揚、授予質量標兵、記大功晉級、獎金或物質獎勵并頒發榮譽證書。

      七、 質量獎懲的實施

      7.1 質量部根據有關部門反饋的信息進行調查、核實,提出處理意見,一般事故或獎勵報請質量部長批準后執行;嚴重事故或重大獎勵,須經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7.2 對質量事故責任者進行的賠償罰款,由相應部門向財務部出具罰款通知,從責任人當月工資中扣除。

      7.3 質量罰款由財務部設專帳登記,作為質量獎勵基金的補充。

      7.4 對受到行政處分/書面表揚的員工,由人事部記入個人檔案,并在公司公開場合公布。

      八、 說明:

      8.1 本規定解釋權歸質量管理部;

      8.2 本規定未定事宜或特殊情況的處理由總經理決定。

      8.3 本規定自生效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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